为充实公安队伍警力,提高留置看护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上级公安机关指示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男31名,女9名),岗位主要为留置看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5.年龄范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6.户籍条件:限宣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期为2024年8月14日;
7.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8.视力条件: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9.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在标准体重85%—125%之间,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构成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并按企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基础工资依据河北省公布的张家口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的1.2倍即2400元/月支付,并依照河北省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工龄工资,在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将每年增加工资50元/月,最高500元;绩效考核奖参照原先招录辅警的待遇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高710元/月;上岗后,按实际在留置岗位执勤天数适当增加绩效考核奖。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续签合同。试用期内,工资按张家口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支付(含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四险)。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宣化区人社局事业股(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兴源综合楼五楼)
咨询电话:0313-5970109
3.需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00元(现金),开具收据。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
5.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携以下相关证明: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及社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报名情况,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有权发布补充公告。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常识、公文写作基础、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测。
体测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
男子组:
1000米跑:合格标准≤5′30″
女子组:
800米跑:合格标准≤5′25″
3.面试
通过以上两个环节测试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政审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除身高、视力外,体检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和体检、政审等情况,依据此次招聘名额确定拟聘人选。将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予以公告。由张家口宣和劳务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辅警不占用地方编制,被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由宣化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发布公告。
7.如在报名环节就达不到人数要求,将重新组织报名,增加人数,再开展后续环节。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宣化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下载地址:https://w.afbcs.cn/tTVgMA